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菁英計畫

菁英計畫

 

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(菁英計畫)

辦理模式

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

  1. 碩士第一年進入學程參與計畫修課一年後,逕讀博士。
  2. 博士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。
  3. 博士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為原則,共計五年完成計畫,取得博士學位。

博士四年研發

  1. 博士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。
  2. 博士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為原則,共計四年完成計畫,取得博士學位。

教育部獎助學金

每年每名學生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,至多五年(80~100萬元)。